6.4.1 泵壳孔口尺寸
6.4.1.1 管口和压力壳体其他接口都应采用标准管径。不应采用DN 32、 DN 65、 DN 90、 DN 125、DN 175和DN 225(NPS 1 1/4,NPS 2 1/2,NPS 3 1/2,NPS 5,NPS 7和NPS 9)的孔口。
6.4.1.2 对于排出管口为DN 50(NPS 2)或更小的泵,除吸入管口和排出管口外,壳体上的其他接口直径至少应是DN 15(NPS 1/2)。对于排出接管为DN 80(NPS 3)或更大的泵,除密封冲洗管路和仪表接口(不考虑泵尺寸大小)都是DN 15(NPS 1/2)外,壳体上的其他接口直径至少应是DN 20(NPS3/4)。
6.4.2 泵壳管口
6.4.2.1 除密封压盖接口或锻造壳体管口外,所有泵壳管口应是法兰对法兰或加工的嵌入件与法兰的联接。单级和两级泵的吸入管口和排出管口法兰应采用相同额定压力。如果泵装有加工的嵌入件联接的接口,泵卖方应提供图纸表明拆卸短管尺寸以方便从管路上拆除。卖方应提供短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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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拆卸短管消除了在大型检修过程中为了拆下泵壳而拆除大段管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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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2 除了6.4.2.2.1、6.4.2.2.2、6.4.2.3和6.4.2.4另有说明外,所有管口法兰应满足ASME B16.5和ASMEB16.47 B系列额定压力和尺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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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就本条款而言,ISO 7005-1和EN 1759.1等同于ASME 16.5和ASME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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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2.1 对于ASME B15.5法兰,管口规格12 mm(NPS 1/2)250 mm(NPS 12)的法兰,实际外径应不小于其名义直径减去4 mm(0.16 in);管口规格300 mm(NPS 300)600 mm(NPS 24)的法兰,实际法兰外径应不小于其名义直径减去5 mm(0.21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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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些偏差与EN 1092-1表22中规定的负偏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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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2.2 对于ASME 16.47法兰,法兰实际外径应不小于其名义直径6 mm(0.25 in)。
6.4.2.3 对于所有材料,法兰厚度或外径都大于本文件中认可的相关ISO和ASME标准要求是可接受的。在布置图上应完整地标出非标(超大尺寸)法兰的尺寸。如果超大尺寸法兰需要非标长度的双头螺柱或螺栓,这些要求应在布置图中标出。
6.4.2.4 法兰背面应全部车平或局部锪平,除带夹套的壳体外,还应设计成适合贯穿的螺栓连接。如果非标双头螺栓长度用于加厚法兰,卖方应提供合适长度的双头螺栓。
6.4.2.5 为了减小管口载荷以及便于管路安装,泵法兰的加工表面与总布置图所示平面的平行度应在0.5°范围内。螺栓孔或双头螺柱应跨过平行于泵主轴线的中心线。
6.4.2.6 焊接在泵体上(直到第一个法兰)的接口(包括支撑板)材料和材料压力-温度要求应不低于泵体材料标准要求,包括冲击值,而不是采用连接管路标准要求。要求C6结构钢、316L管子和管路附件等适用于温度不大于260℃(500℉)的流程液体。大于260℃(500℉)应采用UNS N06625。在以上两种情况下,支撑板材料应至少是316L。
6.4.2.7 在泵壳水压试验之前,应完成所有接口的焊接(见8.3.2)。
6.4.2.8 所有接口焊接应适用所连接泵壳区域的水压试验压力。
6.4.2.9 所有卖方负责的接口应便于装配,而不需要移动泵或任何泵主要部件。
6.4.3 辅助接口
6.4.3.1 辅助接口应是买方规定的整体法兰、承插焊法兰或对焊法兰。螺纹接口不允许采用焊接型式密封。
6.4.3.2 如果有规定,对于工作温度不大于55℃(130℉)的管线泵,辅助接口可以采用螺纹联接型式。螺纹接口应是符合ASME B1.20.1或ISO 7-1规定的锥管螺纹,或采用符合ISO 228-1规定的圆柱管螺纹。圆柱螺纹应采用一个受约束的合适材料的平面垫片来密封加工面(见图19)。选择的方法和螺纹接口细节应得到买方的批准。如有可能,螺纹接口另一端应配置法兰接口,可以拆卸进行维修,最大限度减少螺纹接口的装配/拆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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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承压部件上的螺纹接口容易发生泄漏。
注2:锥管螺纹可以通过螺纹变形或合适的螺纹密封胶来密封。如果扭矩不足,螺纹接口容易发生泄漏;如果过度拧紧,螺纹容易损坏。
注3:采用端面垫片密封的圆锥管螺纹需要合适的垫片材料,由于扭矩不足时垫片压缩不充分,而过度拧紧时垫片发生挤压,两种情况都容易发生泄漏现象。与垫片配合面的光洁度和状况是正确密封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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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 圆锥管螺纹密封垫配合机加工面==
6.4.3.3 如果有规定,从壳体到密封冲洗管路接管的过渡可采用特殊螺纹管件,但要适合辅助密封(如O形圈),而且联接处不能依靠螺纹接触单独密封流体。接口凸台应有机加工表面适合于密封配合面。
6.4.3.4 壳体上外接的第一段接管长度应不大于150 mm(6 in);对于DN 25(NPS 1)和更小尺寸接管,无缝管的管表号至少应是Sch160;对于DN 40(NPS 1 1/2),无缝管的管表号至少应是Sch80。第一段接管(接头)应是直管,如果实际可行,允许这些接管(接头)作为清洁用的排液口。第一段接管可轴向加长以避免增加中心高(见7.5.4)。对于小型泵,如果这样做导致干涉吸入管口,这种要求可以认为不切实际。
6.4.3.5 允许在密封压盖或一些管线输送泵(如果有规定,见6.4.3.2)泵壳上设置螺纹接口,应采用锥螺塞堵住。锥螺纹螺塞应是符合ASME B16.11 的长柄实心圆头或长柄六角头螺塞。圆柱螺纹螺塞应是符合DIN 910 的实心六角头螺塞。这些螺塞应满足其壳体的材料要求。应使用适合高温工况的润滑剂/密封剂,以确保螺纹的气密性。不允许使用塑料螺塞。
6.4.3.6 如果有规定,压力壳体的辅助接口联接应采用机械加工和双头螺栓联接。这些接口应符合6.4.2.2规定的密封面和钻孔要求。双头螺柱和螺母应以装配型式提供。如果不能控制双头螺柱拧入螺纹孔里的长度,则每个双头螺柱两端开始的1.5扣螺纹应切削掉。
6.4.3.7 所有泵均应设置排气接口和排液接口,如果泵通过管口布置是自排气式,可省去排气接口。如果泵本身不是自排气式的,根据需要(见6.8.10),在压力壳体上应设置排气接口。如果由于几何结构原因导致泵不能完全排净液体,在报价单中应说明这种情况。操作手册应提供标明泵内存留液体量和位置的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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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作为一个导则,如果管口布置和壳体结构充分允许气体从第一级叶轮和蜗形体区排出,以防止泵最初启动过程的损失,这样的泵被认为有自排气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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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8 所有螺纹接口采用的螺纹润滑剂应与符合温度要求并且应与流程液体相容。不应使用橡胶带。
6.4.3.9 对于承插焊接法兰(SW)的焊接,管端与承插底部应留有1.5 mm(1/16in)的间隙。
6.4.3.10 规格小于等于DN25 mm(NPS 1)的管子应在两个相交的平面内加固,以增加管路接口的刚度,并符合下面的规定(密封冲洗管接口和仪表接口除外):
- a) 加强筋应使用与压力壳体以及管路相匹配的材料,加强筋应采用最小断面为25 mm×3 mm(1 in×0.12 in)的扁钢或者最小直径为9 mm(0.38 in)的圆钢制造;
- b) 典型的加强筋设计应如图20;
==图20 典型的加强筋设计==
c) 加强筋应位于管路接口端部或接近端部,并安装在壳体上最方便接近的位置以提供最大的刚度。由扁钢制成的加强筋的长宽应与管路垂直,位置应避免与泵法兰的联接螺栓或任何维护区域发生干涉;
d) 强筋焊接应满足加工要求(见6.12.3),包括在必要时的焊后热处理(PWHT),以及本文件的检查要求(见8.2.2);
e) 加强筋也可用螺栓连接到壳体上,但钻孔或攻丝要水压试验前完成。采用夹持或螺栓加固设计的建议应提交买方同意。